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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 豆制品产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7-4-5   浏览次数: 1250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豆制品生产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强豆制品市场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确保进入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标准化菜市场销售和团体消费单位的豆制品(含豆芽菜,下同)的食品安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豆制品行业流通环节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3]127号)有关精神,现组织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豆制品产品的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工作步骤

(一)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0日,拟参加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产品进行申报登记。

(二)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20日,对推荐的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产品进行审核,评价确认并公示。

(三)2014年12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产品”予以公示、发证(有效期均为1年)。

二、申报登记范围

(一)已进入合肥市辖4区、4县、1市以及4开发区各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标准化菜市场和团体消费单位销售豆制品的企业、经营户,及其销售的豆制品。

(二)拟申请进入合肥市辖4区、4县、1市以及4开发区各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标准化菜市场和团体消费单位销售豆制品的企业、经营户及其拟销售豆制品。

(三)拟在合肥市辖区内注册设立豆制品的生产企业及拟销售的豆制食品。

三、填表注意事项

(一)《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产品申报表》(附件2)是评价和确认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产品的重要依据,填表人必须如实、准确填报信息登记表。

(二)信息登记表需用A4纸打印填写,电子版请用Excel格式填写。所有报送的文字材料均应逐页加盖填表人的公章或骑缝章。填表人为个人的,由个人签字。因填表人不配合、填报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等而影响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评价确认的,其责任自负。

四、有关要求

(一)本项工作是加强我市豆制食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市)负责本辖区内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申报登记报表填报指导和汇总工作。各区县(市)商务(经济)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此次登记确认工作。各区县(市)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汇报。

(二)申报企业和经营户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申报表》和《2015年合肥市推荐豆制品产品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合肥市豆制品行业协会秘书处。

(三)合肥市豆制品行业协会及时将各相关填表人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资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进行汇总整理和确认,填报《2015年合肥市申报推荐豆制品生产企业申报信息汇总表》和《2015年合肥市申报推荐豆制品产品申报信息汇总表》。要加强对信息真实性核查,必要时要组织现场核查,确保登记确认信息真实、可靠,为评价和确认推荐豆制品生产单位和推荐豆制品产品奠定基础。

联系部门:合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

合肥市豆制品行业协会

联系电话(传真):62658581 63538370

    电子邮箱:7453828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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